林清梦让老熟人处理完伤口。
一个在苏黎世开黑诊所的华裔姐姐,手法利落,嘴巴更利落。
然后回了酒店。
身心俱疲。
她把自己摔进床里,连外套都没脱。
发烧是意料之中的事。
她爬起来翻出退烧药,就着半瓶矿泉水咽下去,然后把珠宝展的闹铃划掉了。
比起那些觥筹交错的热闹场合,此刻她觉得能躺着喘气已经是天大的福气。
昏昏沉沉不知道睡了多久,手机响了。
屏幕上跳出来“琳达”两个字。
她闭着眼接起来,声音哑得不成样子。
“喂。”
“还没死?”对面传来诊所姐姐熟悉的声音,“我一直在想你什么时候能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收尸。你真死了的话,尸体一定很漂亮,我想第一个解剖。”
林清梦忍不住笑了一声:“你一天不咒我会死吗?”
“会死。我活着就这点盼头了。”
“行,谢谢关心。”
挂了电话,她瞥了一眼屏幕。
晚上六点半。
珠宝展六点开始,赶不上了。
她盯着天花板看了几秒,忽然觉得也没什么好遗憾的。
赶不上就赶不上。
烧退了。
腿上的伤虽然还在隐隐作痛,但不妨碍走动。
她撑着床沿坐起来,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头发散了,妆花了大半,面色苍白得像纸。
可她忽然想做一件事。
她从行李箱最底层翻出来一个丝绒盒子,打开。
里面躺着一顶钻石皇冠。
碎钻镶嵌的底座,线条简单,甚至有些稚拙,和那些斩获国际大奖的作品比起来,它太朴素了。
可这是她设计的第一件作品。
是她还在妈妈实验室里画草图那年,一笔一笔抠出来的。
后来的每一件作品,或多或少都带着功利性。
揣摩比赛的品味、迎合市场的喜好、算着能卖多少钱。
只有这一顶皇冠,什么都不为。
就是喜欢。
她把皇冠戴在头上,然后坐在化妆镜前,认认真真地画了一个妆。
口红选了正红色,一层一层涂满,镜子里的人终于找回了一点血色。
黑色丝绒露肩长裙裹住身体,锁骨上方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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