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信封不会因为走路而滑出口袋边缘。
内侧口袋的纽扣特意多系了一颗,这个习惯是从父亲那里学来的。
罗杰斯每次领工资回家,都会把薪水封装好放在衣服最里层,外面扣得严严实实。
走在人流中间的感觉让他放松了一些。
周围全是采购日用品的主妇们,推着手推车的小贩,以及三两成群闲逛的半大孩子。
人来人往的大街就是最好的护身符。
他一边走,一边把今天要做的事情在脑子里排了个序。
先回家把钱收好,吃完午饭再出门去克莱门特古物,买下那盏斯芬克斯油灯。
油灯两镑,剩下二十八镑里还要留出来给母亲看病、给家里补贴伙食、留一部分作为日常开支,剩下才是自己的。
他正盘算着,前方七八步远的地方,一个棕色钱包从斜前方行人的外套口袋里滑了出来。
钱包落在人行道石板上,发出轻微闷响。
掉钱包的人穿着件灰呢大衣,步子走得很快,根本没有发觉自己掉了东西。
李察的脚步停住了。
钱包就摊在路面中间,棕色皮面磨得发亮,翻开的一角露出几张纸币的边缘。
“嘿,兄弟!”
声音从他右手边传来,一个人几乎和他同时注意到了地上的钱包。
来人中等身材,敞着件工装夹克,脸上堆着笑。
“你也看见了?那人钱包掉了!”
夹克男手快,已经一把将钱包从地上捞了起来。
他翻开钱包看了一眼,有些惊叹:“好家伙……这里面有不少钱啊。”
男人把钱包朝李察的方向晃了晃:“那人走远了,咱俩见者有份?”
李察看着男人的笑脸,没有动。
有几个细节不对。
第一,钱包从口袋里滑出来的角度不对。
外套侧袋的开口朝上,正常走路时钱包会越坐越深,不会自己蹦出来。
除非你用手从里面把它推出来。
而且钱包不是手帕,它有重量,从口袋里滑落的时候衣服重心会变化,正常人会下意识摸一下口袋。
可掉钱包的人走得太快了。
第二,这个夹克男的位置太巧了。
他站在李察的右手侧,恰好是李察视野余光能够覆盖的边缘。
不早不晚,在钱包落地的同时就出声了,似乎他一直在等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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