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扩股场景下,如果国有股东选择放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我方社会资本股东,享有对应份额的优先认购权。”
“我们公司不是想要抢夺控股权,而是资本方后续要持续往里面砸钱,要有对应的权益保障。”
“当然,只要国有方不主动放弃,51%的国有控股权就维持不变。”
“只有当县里自己财政拿不出钱、自愿放弃增资的时候,我们才行使优先购买权。”
对于这个条款,之前李安平和他商谈时,也曾说过。
邱书羽仔细琢磨这个条款,对方诉求合乎商业逻辑。
国有股东如果没钱跟进增资,股权自然会稀释,优先认购权给到合作方,是国内合资项目十分常见的约定。
并且,条款的前提是“国有方主动放弃认缴”,并不会直接动摇当前51%国有控股的根基。
邱书羽沉吟一下后,便说道:
“这条可以写进合作意向备忘录。”
在他点头认可后,一旁的马守礼补充道:
“陆总,这件事,我方需要附加前置限制。”
“优先认购权,仅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增资扩股。”
“不允许利用频繁小额增资的手段,变相逼迫国有平台被动放弃股权。”
“如果出现恶意增资的情形,国有股东有权依据章程行使否决权。”
“另外,无论后续股权如何变化,只要双门县政府没有通过正式国资处置流程,公开出让古村、红色遗址特许经营权,这片核心资源的保护义务,永远是项目公司的第一义务,不受股权变动影响。”
在大的框架定下后,随后双方就一些核心条款,继续细致商谈,把意向备忘录的关键条目一条条打磨清楚。
一、合资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双门红岭红色文旅影视发展有限公司。
二、出资主体:国有方为双门县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社会资本方为飞彩文旅运营公司。
三、股权比例:国有平台持有51%股权,享有重大事项表决权、完整分红权,不介入日常经营;社会资本方持有49%股权,全权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团队组建、市场运营。
四、出资构成:……
五、公司章程硬性保护条款:…… 涉及古民居本体、战地遗址本体的拆除、改建、大规模布景施工,必须经国有股东表决同意方可实施;严禁对红色遗存本体进行商业破坏性改造。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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