¼Œ刚刚抱着这麦酒不松的人是谁来着?”
“哈哈哈。”大胡子蛮族毫不在意他的白眼。
“蜂蜜酒确实不错,但可惜量太少了。布伦堡原本的主人,那个蠢笨的子爵也只有三瓶蜂蜜酒。”
“三瓶……咱们两百多人分,连一人一口都分不到。我倒是运气好,抢到一口,但刚尝了个味道,就没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抢几个贵族,那些家伙手里的好东西可多着呢!”
“是啊是啊!而且那些贵族一个个都蠢的不像话,就比如这布伦堡里的子爵,他要是不出来,我们还拿他没办法,可他偏偏就要出来送死!”
“也不知道这些家伙的脑袋到底怎么长的?”
“蠢点好!他们要是不蠢,我们撒克逊的战士如何能征服这片土地?如何能杀死这里的男人,掠夺这里的财富和女人?”
蛮兵们兴奋的讨论着,然后撕下烤得差不多的焦香鹿肉,丢进嘴里大口咀嚼。
一口鹿肉,一口酒,这好日子……神仙来了也不换啊!
“咱们大白天就这么喝酒没事儿吗?听说那个叫做亚瑟王的家伙,带着他麾下的圆桌骑士又取得了一场胜利……咱们这儿距离卡美洛还挺近的。”
一个比较年幼的蛮兵有些担忧。
“哈哈哈,放心吧,小鬼。”大胡子蛮兵一把搂住他的肩膀,大笑道:“咱们这儿易守难攻,而且资源贫瘠,亚瑟王脑子有病才来打我们!”
“不错,就是这个理!而且,取得又一场胜利?哈哈哈,这有什么用!我们撒克逊的战士源源不断,亚瑟王永远也不可能击败我们!”
“嗯……外面有脚步声?”大胡子蛮兵耳朵一动,大大咧咧的从女墙内探出一个脑袋。
“一个人,独自来的。”
大胡子脸上露出一抹疑惑。
这家伙什么鬼,手里拿着一张弓,身后背着一筒箭就来了。
来攻城的?
不不不,再怎么蠢的家伙,也不会一个人来攻城吧。
除非是吃水煮黑背鲈吃中毒了!
“是猎户吧!”
大胡子摸着下巴,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什么,有猎户?”年幼的蛮兵也探出脑袋来,眼睛闪闪发光:“咱们抢了他吧!咱们烤的鹿肉太少了,不够吃啊!”
“我也想,可惜那家伙身上没猎物。”大胡子双手一摊,无奈的耸耸肩。
这猎户也太飞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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