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军。蒲头自感胜券在握。
“哼,想让我死无葬身之地的人多如牛毛,可至今我马孟起依旧活的好好地。”马超权当是放屁一样,看也不再看仍在叫嚣不已的蒲头。游目前望,只见两万鲜卑骑兵摆出了一个半月形的散乱阵形打算是席卷包抄而来。“兄长小弟愿为前驱,领一军直杀蒲头中军所在。”半月形的包抄阵型虽然可以很大程度上发挥鲜卑人兵力上的优势,可是也并不是没有一点危险。只要马超集中兵力进行中央突进,以一勇力非凡的大将为全军尖锋,直插鲜卑军阵中央所在,斩将破敌把鲜卑人的阵型一开为二,到那时候倒霉的就该是鲜卑人了。故而,随在马超身后的马铁当即就扬枪请战道。
马超没有立玄搭话,而是继续观看者敌阵,片刻后才向马铁说道:“三弟,鲜卑军左右翼分别是契翰鲜卑和几部秃头鲜卑的附庸部落,两者相较契翰鲜卑威胁最大,开战之后你亲率三千骑兵给我破了它的兵锋。”
“是。”高声领命,马铁当即应道。
“庞寿。”马超再点小将道。
“末荐在。”
“给你两千骑兵,拿下敌军右翼。有没有问题?”
“没有。”虽比不上二哥庞德厉害,可庞寿的武艺也是不差,右翼的鲜卑人虽多,却还没放在他眼中。庞寿相信。蒲头自己中军在马超的亲自猛攻之下,必然不会再有精力顾及到自己的右翼。所以自己面对的鲜卑人虽多了不少,但群而无首,又哪里会是自己这边号令如一的两千羌骑的敌手。
“好,余众随本将直捣蒲头中军。杀他个十荡十决!以胡虏之肉下酒。以鲜卑之血庆功!众将士,杀!”仰天一阵长啸,马超长枪指引,坐骑踏飞中,喝声若雷霆。
“杀”
“杀”
“杀啊”
震天的呼杀声中,一万骑兵不见丁点惧意,反而士气如虹。瞬时间分散成了三队,中间五千,左右各三千、两千,人人争先,策马直冲鲜卑军杀来。
鄂木勃惊讶的看着冲杀来的一万刘备军骑军。失声叫道:“他们竟然没有逃?”反而士气如虹的抢先杀出,难道是搞反了两军兵力对比?而更令人惊奇的是,人数偏少的马超竟然分兵三路,分别迎击本军的左中右三军。“也太疯狂了吧?马超真冉为自己是天神下凡?”
蒲头地脸上已经能刮下霜花来。自己兵多两倍于马超,而且是以逸待劳。而马超竟然如此小视,不但敢放手逆袭,还兵分三路,分别迎击自己的左中右三军,简直是把自己视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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