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伙是杀不死的,除非有专门对付死灵的办法。
现在楚云有点明白,为什么无极强者在万年时间里,才仅仅清理出四个房间了,如果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帝境骷髅,那确实很难对付。
而且楚云还知道,骷髅之所以不死,因为它们不但能吸收同类的魂火,还能吞噬生灵的生命力,对它们来说,生命之力比魂火更补。
万多年来,死在神藏中的强者不计其数,某些心智坚定的人也许成了无尽骨骸大军中的一员,而其他的只能沦落成骷髅们的补品。
一具神帝级的不灭骷髅,即使是楚云现在的实力,想要将之彻底毁灭,也得全力施展开天三式,以蛮力拆掉对方的骨架才行。
只是开天三式作为楚云最强的招式,消耗同样是十分巨大的,如果刚刚踏入神藏就得使用压箱底的绝技,那以后还怎么探索这片遗迹?
“没办法了,虽然不想太早暴露,但低收入别无选择啊。”
楚云将自己所有的招式想了个遍,法则攻击就免了,起不了太大作用,物理攻击除开天三式外,其余的低收入都无法破坏这具雪白骨骸。
唯一的办法,只有那个了。
与鬼尊相处的十年,两人成为师徒,那十年间,楚云并不是得过且过,而是真的用心去学,魂界的绝学不说掌控全部,至少也学了个八成。
只是离开封印后,发觉掌控者早已成为消失的历史,楚云原本要替鬼尊打出魂界的名声这一打算也被迫搁浅下来。
情况未明之下,他不敢暴露自己是掌控者的徒弟,也不敢说自己与掌控者有关,至少得先找到其余五位掌控者的下落才行。
那远古时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
一声嘎吱的响动打断楚云思绪,抬眼看去,雪白骷髅手中竟然出现一把骨剑,那完全是以骨头做成,剑身上还有倒刺。
这不是人类的骨架啊,倒像是什么猛兽的骨头,算了,没时间去想这些闲事。
楚云运转法力,混沌金身的光芒渐渐弱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片黑暗色彩,不光是护身罡气,连自己的身体都变成一片暗黑色。
“暗黑君皇步,第一式,登天!”
身形一动,比之前更快十倍的速度,连残影都不曾留下,重重一脚轰在骨髓身上,只听一片“嘎崩”声响起,整具骨骸点点碎裂开来。
眼眶中的魂火也开始减弱,最后剩下一朵小火苗,被楚云扇起一丝微风吹熄。
这就是从鬼尊处学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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