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医生肯定是彭家找的,开出来的证明自然会偏向彭家。
第三,很久没进城了,说不定进城后能遇到连欢。
彭有才只跟彭钦定说了前面两条原因,后面一条隐隐藏在自己心里。彭钦定对彭有才的安排和计划都很满意,立马答应进城验伤。
清水县这几年没有战事,百姓日子相对安稳,县城建设自然也就日渐繁华。
闽融路、泰和路和中心街发展成为商业中心,到处灯红酒绿,招牌林立,成为百姓购物,商家揽财的绝佳所在。
县城最南边的笔架街主要是学堂和教堂,随处可以见到穿着学生装的后生家和穿着教服的基督教徒。
一段时间以前,来了一个外国佬,高鼻梁大胡子。最奇怪的是头发是黄的,眼睛是蓝的,走到哪里都被一群孩子跟着。
这外国佬也不生气,还会用外国腔的闽南话与孩子们交流。孩子们像跟着一个巨大的玩具,他一出声音就引起一片雀跃翻腾。
外国佬是一个传教士,专门到清水县传播基督教。外国名字叫约翰?马克斯勒,中国名字叫彭马克。
彭马克的名字是彭有才取的。这段经历,谁也不知道。
其实马克原来也不是什么传教士,是一名美国大兵。是美国派到中国指挥空军作战的小头目。因为**内部水太深,马克很快失去指挥权,无奈之下准备跑回美国。
那个年代,逃兵说杀就给杀了,哪儿管你三七二十一。**下令诛杀马克。马克运气好侥幸逃脱。但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能四处逃窜,莫名其妙就来到清水县。
那时,彭有才还在学堂念书。一次出去郊游,在密林里撒尿时,尿液喷到了昏迷在草丛里的马克,阴差阳错救了他。
救活一个人很容易,救完以后如何安置这个人却很麻烦。彭有才受过传统教育,知道救人于难的道理,偷偷把马克养在宿舍里。
一段时间过后,马克的胡子长长了,头发也长了,模样与原来大不相同。
也正好在那个时候,笔架街出现了第一个基督教堂。彭有才多次奔走,总算征得教堂同意,把马克弄进教堂当个牧师。
其实,这也是一拍即可的事。教堂是一个中国老奶奶办的,是个半路出家的基督教徒,本身没多少说服力。但是,她和县长夫人关系过密,自然而然办起了教堂。正思考如何找个像模像样的牧师来唬弄人,马克就从天而降了。
马克感激彭有才的救命之恩,就干脆把中文的姓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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