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庖牺制度。……及女娲氏没,次有大庭氏、柏皇氏、中央氏、栗陆氏、骊连氏、赫胥氏、尊卢氏、浑混氏、昊英氏、有巢氏、朱襄氏、葛天氏、阴康氏、无怀氏,凡十五世,皆袭庖牺之号。”他一方面把伏羲当作一个古帝,另一方面将《庄子》中提到的一些名称统统纳入伏羲名下,“皆袭庖牺之号”,其实是把伏羲当成一个时代,这样,伏羲的赫赫功业,就未必是一人所创。(注:由于象形文字出现在铜石并用时代,造字者乃黄帝轩辕氏的助手仓颉,故伏羲在新石器时代早期“造书契”的说法立据不足。)
其后唐高祖《修六代史诏》和唐太宗《修晋书诏》均以伏羲为中华文化的肇始者,所谓“伏羲以降,因秦斯及,两汉继绪,三国并命,迄于晋宋,载笔备焉”。至唐开元年间,司马贞为《史记》补写《三皇本纪》,综述、补充前世有关伏羲的文献材料,成一篇较为完备的史传。至此,伏羲在历史古代典籍中历史化的过程全部完成。
统上所述,在传世文献典籍中,关于伏羲的记载是在战国中晚期以后从《庄子》开始出现并逐渐载入正史的。春秋以前典籍未见伏羲。战国以至秦汉,时代越往后,关于伏羲的记载越详细,伏羲功业越卓勋,在古帝王世系中的地位越高。这说明,在传世的古代典籍中,伏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神到帝,对伏羲的记载从凌乱到系统的衍化过程。
二、原始神话中作为创世神的伏羲
追溯伏羲传说的源头,有两条路径,除了上述从古代传世文献中找寻其踪影外,还有一条路径,即神话学、民俗学的方法。
近人对于伏羲最权威的考论是前辈学者闻一多所著《伏羲考》[1],闻一多此文前半部分从传世文献中搜集了大量龙蛇记载,加上当时已发现的汉代画像砖石,证明伏羲为龙图腾;后半部采集了近50则西南少数民族关于伏羲女娲在洪水过后兄妹婚配再造人类的故事和民俗资料,并加以语音训诂,证明伏羲是南方苗蛮各族的祖先神。此文在以后半个多世纪中被广泛征引,已为不易之论。但近来亦有疑议者,林声认为伏羲的传说不是由古苗蛮民族的遗裔传入的,南方少数民族中洪水后兄妹相婚的传说起于东汉应劭《风俗通义》所记载的盘古;伏羲与女娲也本不相干,两者合谱归宗成为“一家人”是在唐开元之后[2]。常金仓认为闻一多是从抗战时“中华各族团结一致,共御外敌”的政治目的出发立论,以政治代学术,以西方图腾说和人类学理论附会民间传说,伏羲女娲创世立据不足[3]。二人均对伏羲是南方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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