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怎么做?我甚至都不好意思告诉你,因为我怕你笑话我。想了想,还是告诉你吧。不然的话,这篇就写不下去了。
我是一个笨人,所以在遇到事的时候往往喜欢用最笨的方法。但我这次用的不是笨方法,而是用的最傻最傻的方法。
我去药店买了一盒安眠药,一下子吃了二十四颗。读者,咱们可提前说好的,你可不要笑话我。我为什么会这样做?这是由我的偏激性格造成的。
我从小娇生惯养,经受不了一点挫折。面对挫折时,我所选择的是逃避和自残。有许多时候我一直在想,上天既然属于我们每个人生命,到最后却为什么又要剥夺它。
不论你有多聪明,多能干,多活泼,多可爱,不论你多有本事,到最后还不都得死。既然要死,那么早死晚死还不都一样。
区别在于,那个晚死的人会指着早死的人的坟墓对别人说:“这个人生前我认识。”但当他指着这个早死的人的坟墓向别人介绍时,死神也正悄悄向他降临。
所以,死是可怕的。但有很多时候,又不可怕。
当然,在喝这些安眠药之前我也曾做过思想斗争。我在想,我要是失去了小瑞会是什么样子?
我可能会时时刻刻,每分每秒都去想那件事,然后吃不下饭,睡不好觉,然后再请假那老板娘又不批,然后昏头昏脑的去上班。下班了还睡不着。
第二天还上班。这样,撑不了几天,那老板一定会炒了我的鱿鱼。老板炒掉我,我只有继续在外流浪。
但是,那澄海可不比他处,在那里流浪讨饭都没人给。再者,说不定自己会遇到坏人,会向我要钱,我说,没有,然后被人家在屁股上捅上几刀,然后我会倒在血泊中死去。
一想到那种血流干死去的凄凉景象,我就忍不住浑身打颤。既然怎么样都得死,还不如自己选择死的方式。
我以前常听人说,人喝了很多安眠药之后,会慢慢地熟睡,然后在睡梦中死去,没有一点痛苦。于是,我就去药店买了那些药,毫不犹豫地吞了下去。
我还要告诉你的是,我在喝那些药的时候,是一个人偷偷喝的,根本就没有人发现。
我原本想,到了第二天我可能醒不过来了。但我睁开眼一看,外面的太阳照样亮堂堂的。我又用脑子想了想事情,感觉脑子也怪清醒的。
于是我想,我在药店买的那一盒安眠药很有可能是假的。我真该感谢那个假制药厂,是它救了我一命。不然的话,我现在已经过二十周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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