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委托打理资金的合同,双方约定,在九四年三月郑希一方委托钟石一方管理资金,数额为五千万美元,封闭期为一年,其后如果想要赎回,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每年管理费为1%,超额部分收取5%,若是在当年没有实现超额收益,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以上协议为期三年,到时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续约。
之所以选在九四年三月,是因为钟石在那个时候即将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法人身份,可以注册一个基金公司来打理资金。
这份合同看上去和一般的资本管理公司签署的一般无二,但是精明的郑希又怎会如此大意,忽略到钟石懈工的后果呢,结果在他的坚持下,合约里硬是加上了一条极其不平等的条款,就是如果出现了巨额亏损,将由钟石一方负责出资全额赔偿。换句话说,就是他的资金旱涝保收,稳赚不赔。(未完待续。)
PS:
非常感谢书友天地神风的月票支持!感觉近来热情有些回升了,谢谢大家对本书的关注!
54430543
范西屏提醒您:看完记得收藏【孤星小说】 www.gxxhyzl.com,下次我更新您才方便继续阅读哦,期待精彩继续!您也可以用手机版:m.gxxhyzl.com,随时随地都可以畅阅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