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份的印度北方邦,绝对是全年最热的一个月份。
平时气温在38度到42度之间。
一个人要是把鸡蛋打在阳光下的车头,真能煎熟。
空气是烫的,混杂那些排泄物的气味,吸进肺里,像是吞了一口有味道的火。
即便如此,主干道上依然能看到骑着摩托、踩着三轮、以及大量步行的身影。
他们穿梭在热浪之中,不是他们不怕热。
而是生活逼得他们不得不出门工作。
不出门,就没有收入。
没有收入,全家就得饿肚子。
热死和饿死,选一个。
大多数人选了前者,至少能多活几天。
这绝不是夸张的描述,每年北方邦都会有人热死。
区别只在於,死的人是多还是少。
反正官方只统计那些在医院里因中暑死亡的人。
至於贫民窟里倒下的、路边上暴毙的,一律不算在内。
但普拉卡什很喜欢五月份的勒克瑙市。
因为他可以待在开着空调的公寓里,裹着薄毯,吃着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冰淇淋,然後想像那些居住在贫民窟里的人。
没有风扇,没有空调,只能像被扔进烤箱的面包一样,被迫接受着夏季的炙烤。
那种汗流浃背、狼狈不堪的画面,总会让他心里升起一种极大的优越感。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看上了最底层的吉塔。
这个名字在贫民窟里喊一声,十个女孩里至少有三四个会出来应。
论相貌,吉塔也比不上那些电影明星,她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女孩,拥有着贫民窟常见的小麦色肌肤,五官端正但不出众,身材也谈不上什麽前凸後翘。
普拉卡什从脚到头,缓缓地审视着面前这个被他囚禁了一年的女孩。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她那一双眼睛上。
漆黑,明亮,像是贫民窟夜晚唯一能看到的星星。
那双眼睛看着他,也没有恐惧、哀求,只有毫不掩饰的鄙视和厌恶,就像在看地上的一坨狗屎。
「啊,就是这个眼神。」
普拉卡什心里发出一声由衷的赞叹。
那种鄙视,那种厌恶,像是一把钝刀,一下一下割在他心上。
奇怪的是,他不觉得疼,只觉得痒。
因为他知道,吉塔有资格鄙视他。
她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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