帽衫则像是临时加入战斗的,子弹很快打完了,没有备用弹匣,被两人火力压制得不敢冒头。
林恩随手抓住一个路人的胳膊,问道:“嘿伙计,这是什么情况?GTA5吗?”
“法克,快放开我,我可不想留下来吃枪子!”路人一脸不耐烦。
可当他试着挣脱,却发现眼前这身材高大的男人力气大得惊人,一只大手好似铁钳般牢牢攥住他的胳膊,不管他如何用力地往外抽,都撼动不了对方分毫。
看这样子,他不老实回答,对方是不会放自己走的。
路人吸了口气,忿忿不平道:“那两个是疯子!法克,突然冒出来疯狂地开枪,我真特么的服了。
付了钱,食物还没吃一口,给我整这一出!至于另外一个人,热心市民出来阻止这两个疯子的。不过看这样子,他多半会很危险。”
“好的。”林恩轻轻颔首,放开了路人。
路人头也不回地抓紧离开。
他把情况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连帽衫是热心市民,另外两个是疯子。
那事情就简单了。
他侧过身,迅速扫了一眼现场的情况。
格子衬衫躲在报刊亭的金属柜子后面,夹克男靠着行道树,两人的火力交替着压向连帽衫藏身的那辆本田。
连帽衫的子弹打光了,缩在车后面连头都抬不起来。
等那两个人发觉他没子弹了,摸到近处,他就完了。
而凯瑟琳还在星巴克里,电话打不通,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出了别的事。
林恩从腰间摸出枪。
他今天带的是那把格洛克17,弹匣满的。
他骤然冲出,好似离弦之箭般。
很快,一堵三米高的矮墙挡在面前。
他纵身一跃,轻松翻过矮墙,落地时膝盖微屈卸力,几乎没有发出声响。
他刚落地,好似都未怎么瞄准,抬手就是两枪。
第一发子弹穿过报刊亭柜子的铁皮缝隙,精准地钻进格子衬衫的右肩。
那人手里的枪脱了手,整个人往旁边一歪,还没等稳住身形,第二发子弹已经嵌入他的胸膛。
他闷哼一声,顺着柜子滑倒在地,瞳孔随即溃散。
夹克男听到枪声从背后传来,猛地转身,可林恩的速度比他快得多。
第三发子弹正中他的面门,他眼前一黑,往后栽去,后脑勺磕在行道树的树根上,再没了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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