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爆炸案一共造成了五死一百多伤,案件被定性为恐怖、案件。在一组嫌疑人的照片中,我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身影。那是旅游区附近的监控视频所拍摄到的,我往三个爆炸的垃圾箱扔进了黑色胶袋,随后不久三个垃圾箱就发声了爆炸。
所以,我被当地警方列为了第一嫌疑人。
但爆炸案发生的日期竟然是在二十天前,也就是我已经昏迷了很长一段时间。
从报道中我得知自己叫做姜维,但我对这个名字很排斥,那是我的真实名字吗?
我脑海里又闪过了一个画面,那是一本护照,上面有我的相片,我的的确确就是姜维。接着,我又看到自己提着两个皮箱子从渡轮的船舷上跳下,在冰冷的海水里不断挣扎,挣扎中我耳边不断响起,“让你跳就跳,别那么多废话。”
这把声音让我觉得很熟悉,熟悉到令我感到恐惧。
恐惧当然不是个好东西,但它却刺激了我的脑部神经,让我的记忆片段有了连贯性,也让我记起说话的人叫秦琅。但秦琅是什么人?还有黎安儿,胡杰,秦海峰,关鹏,这人名不断在我脑海了打转。
他们又是谁?和我是什么关系?他们的影像很模糊,就像隔着一张纱幕看着他们,不管我怎么努力都无法扯下那纱幕,看清楚他们的样子。
我继续被关在囚室里,这段时间里,医生与护士总是准时出现,给我注射那青色的药水。每次注射之后,我都感觉到非常疲倦,然后昏昏欲睡。
我开始怀疑,那种青色的药水抑制了我的脑部神经,控制了我的记忆,让我什么都想不起,什么都记不住。
于是,我开始不合作,拒绝注射,但他们叫来了狱警,把我紧紧的按住,依旧给我注射了药水。
过了一个星期,我被狱警带到了法庭。
法庭上,只有一名法官,两名检控官,三名法庭工作人员,四名庭警与五名陪审团成员。当然,还有我这个被告人。
一开庭,那老法官便问我:“姜维,你认不认罪?
我的精神状态依旧是昏昏沉沉的,不过我不断用手指掐自己的大腿,尽量让自己保持在半清醒的状态。因为我要为自己进行辩护。
我说我什么都记不起了,但我肯定自己不是坏人,不会制造出那样的恐怖案件,所以我不会认罪。
检控官开始传召证人,提供证据,指控我谋杀、非法入境,非法持有枪支等罪行。最后,检控官拿出了最有力的证据,我进入该国后使用的手机,在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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