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说。
我真的看不出史密斯枪法那样棒,胆子却那样小,真是光长肉不长胆子。我对他被关进蒙尔塔监狱感到疑惑,如此胆小的他能犯下什么惊天动地的案子?
我从背包里拿出那个肉罐头递给史密斯,说:“别吃了,吃这个吧。”
“噢,太好了,你竟然有这等好东西,你真是太厉害了,找到这个。”史密斯擦掉手上的狼血,很着急地吃着肉罐头。
虽然填不饱他的大胃,不过也让他心满意足一番了。
吃完了肉,我与史密斯便要向爪哇石那边出发了。面对将是冷血杀手迈尔与菲力。
史密斯忽然问我杀了多少个人?
我说自己杀了三个。确实,朗普,迪玛利亚与多隆都是死在我的枪下。
史密斯显得很吃惊,他有点不相信,我竟然杀了那么多人,当然不排除他为自己的安危担心。担心我会不会为了积分而一枪崩了他?
我对史密斯说,我不是一个喋血杀手,只要对方没有杀我之心,我是不会杀了他的。况且我们现在是搭档,不是敌人,我们要杀的两个人是迈尔与菲力。
史密斯又问我,还有一个布朗呢?他是被谁杀的?
“他是自杀的。我从码头那里救了他,不过他伤得很重,为了不成为我的累赘就割喉自杀了。”我说。
史密斯听完就不出声了,当然我不能猜测到他心里想的是什么?
我觉得史密斯是善良的人,对于这点,我表示佩服,因为我至少杀了人,在这次杀人游戏里面,我就是一个嗜血魔头。虽然可以说史密斯其实是胆小怕死,可是谁人不怕死呢?至少,游戏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杀过一个人,而且还没准备好要杀人的心理。
俗话说得好,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我不能把胜利寄望在史密斯的身上,哪怕是一成,接下来的比赛,我要靠自己。绝对不能让史密斯把我给拖累,让自己倒在胜利的终点线上。远的不说,但这一次我一定要活着离开斗岛的。
解决了狼群,我决定改变前进的路线。
史密斯对此不解,说:“从这走很近,而且现在剩下的时间不多了。”
我说:“我知道,不过刚才的枪声肯定把迈尔与菲力给惊动,他们肯定知道我们的路线,现在正在守株待兔,等着我们上钩。只要我们一现身,肯定立即死在他们的枪口之下,所以我们必须改变路线,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史密斯觉得有道理,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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