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扩展限制“旁边——“保险。已嵌入。“第三条标注在“不交叉原则的定义“旁边——“定义——从静态升级动态。“第四条标在文件的最后一行条款下——“文末——加致谢——参引公约文。“
秦铭在看完韩世清的四条标注后说,前面三条我都认,第四条——致谢里引用公约可以——但引用方式和措辞怎么写。
韩世清把钢笔放进笔盖旋紧,用手指在文件末行的空白处敲了一下。
“不引用公约编号和条款号——引用向副司长在联席会议上说的那八个字:'不必完全复制,可以深度适配。'这八个字是外交语言——不是法律措辞——但它准确地描述了护栏和公约第二十一条之间的关系。公约给了一个法理坐标系——我们在坐标系里定义自己的刻度。不是把公约翻译成国内法——是在公约的坐标系中找到护栏自己一直在做的事的法理合法性。护栏比公约早出生了好几年——不是公约的产物——是公约的同行者。“
秦铭点了下头,在文件末页的“致谢“预留位置上用铅笔写了几行——
“公约第二十一条补充条款经缔约国表决通过后,护栏准则在法理上获致了独立于国内法授权链条之外的额外法理参照。护栏准则的设计思路虽独立产生于公约起草之前——但其底层逻辑与公约'禁止以非中立性效能标准作为权利分配唯一依据'的原则高度一致。本准则在起草的过程中参考了公约第二十一条补充条款中的核心原则表述——对其进行了本土化的深度适配——不机械照搬,但充分认可公约所提供的法理坐标系。“
他在写完这几句话后抬头看韩世清。韩世清没有看纸——他在看窗外。长安街上的梧桐在小暑午后的阳光中被晒得油亮而半垂,银杏的扇形叶片在无风的空气中纹丝不动——只有叶片之间被银杏上层和黄栌的细密分枝分割后的天空碎片在缓慢地变换形状——是云的移动,不是叶的移动。
“秦铭——你刚才在致谢里写'国内法授权链条之外'——这句话在法理上非常重要。它意味着护栏从一开始就不是国内行政体系的自我授权——而是对一个超越国内行政的伦理原则的主动响应。先有护栏——后有公约——但现在公约反过来给了护栏外部合法性。这个时序是伦理先于法律的最干净的案例。我们要在准则序言里把这个时序写清楚——不是为了标榜——是为了留痕。将来有人要来审查护栏的合法性——问'这个护栏是谁授权你们修的'——我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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